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施行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8|浏览次数:0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对资质认定程序以及资质证书、资质变更与延续等提出了规范要求,并明确要求外商投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应当依法进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Copyright © 2025 广东中机建职业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 粤ICP备2025407150号-1